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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免责——让善行成为一种习惯

   来源: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发布时间:2014-10-27     分享:

    9月22日至26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正式公布施行。该条例规定: 鼓励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危、急、重症病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如果有人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大部分人不敢第一时间冲上去救助,一般的担心有两种:一是自己没有急救知识,不会救;二是担心救出问题来,不小心还要惹上官司。其实,还有第三种,就是在施救过程中并未出现差错,但本属救不过来的,也因此惹上纠纷、官司。院前急救免责立法可以限定为“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尽量缩减因救治不当放大风险导致不良后果的可能性。有人紧急现场救护,总好过没人紧急现场救护,免除紧急施救的具备急救专业技能公民的责任,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也是一种合理的风险承担、责任分配。毕竟,紧急施救面对的是风险,没人能够确保万无一失。倘若“救人者是要承担相应过失责任的”,那就是把见义勇为、无偿紧急现场施救公民,完全等同于履行职务行为的医生了,并不合理、适当。

    院前医疗急救事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在社会日益增长的院前急救需求面前,我国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暴露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不够健全、资源不足、急救能力综合保障协同性不够的矛盾,迫切需要制定相关法规以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秩序,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当然,救人是个技术活,确实最好是由掌握一定专业知识技能的人来进行。因此,卫生部2011年曾发布伤害干预系列技术指南,如《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技术指南》等。《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规定“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对象,也是“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根据央视网进行的网络调查,不懂急救知识的网民,大多数会选择拨打120,而不是贸然出手相助。然而懂急救知识的网民在遇到他人意外时,也只有36.8%的人会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
 
    中国医学救援学会常务副会长李宗浩说:在发达国家都有法定的规范,你抢救,你没有个人的功利目的,是为了救护病人,那么就是好人,我们救护病人的话,要得到免责。所以你可以放心大胆地无所顾忌地救。当然是科学救援啊,我们现在抢救病人,有一些是第一目击者、路人、行人来抢救病人的话,他没有得到法律层面上的保护,这样使得人就不敢去救了。
 
    据了解,突发身体不适的几分钟内抢救最为有效和必要,以心脏骤停为例,心脏骤停发生后的4分钟为抢救的最佳时机,也被称为黄金4分钟,在这4分钟内如果实施心肺复苏技术抢救,病人的生命是很有可能被挽回的。然而大多数120急救车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到,如果在事发现场有人能够实施抢救,悲剧将很有可能避免。为了鼓励好心人能够在第一时间对危重病人实施急救,今年6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创性的将“急救免责”条款加入到了“急救条例”中,这是全国首个明确急救免责的法律法规。条例明确规定,急救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免除了好心人的后顾之忧。
   
    李宗浩说:这个出台救死扶伤的免责法,从法律层面上,可以鼓励我们积极地抢救病人,可以保护我们积极抢救病人,免除各式各样的问题,它的意义很大。而且我想通过杭州的免责,能够在全国更多的地方更多的部门来进行这项工作,那么它对我们开展的自救互救有很重要的法律意义。
   
    网络调查的结果也显示,如果有“急救免责”的法律保护,毫不犹豫去救人的比例从原来的36.8%上升到了93.9%。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享受这样的“急救免责”的权利,按照最新的杭州市院前急救条例的规定,必须拿到急救技能合格证书的人才能够享有该权利。
   
    杭州市急救中心主任应旭旻(min)说: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对病人的救治,是需要一些基本的急救常识的,比如说,我们骨折的病人、脊椎损伤的病人,他在搬动的过程中是需要有专门技巧,如果不恰当的话,就会加重他的病情。
   
    鼓励好心人去救援,同时也需要好心人会救援,这也是对被救者负责。然而,我国公民急救知识普及方面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调查显示,拥有急救证书的人不到5%。而根据杭州市急救中心的统计,300多万的杭州常住人口中掌握急救能力的比例不到1%,而发达国家的这个数字却高达60%。不知道如何去救,也是不救的一个重要原因。
  
    李宗浩说:我们现在心肺复苏成功率不到1%,甚至比1%更低,那么现在一般发达国家可以达到20%,甚至更高,抢救越及时的话,这20%、30%的人他重回生命就不可能死的,那么这里面很多原因,主要原因之一是普及率不高。
  
    针对这一情况,杭州市院前急救条例中也增加了强制性的条款。对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每200人就必须要有1个人接受急救技能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对于特殊的行业,如警察、保安、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和乘务员等等,这些人群必须要接受急救技能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之后才能上岗。同时,杭州也已经将急救技能的课程纳入到了中小学的课程当中。
   
    李宗浩认为 :免责和规范的急救培训必须要同步进行,今后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授权有这样资质的机构来扩大、加强培训,这样的话就有更多的接触过规范的急救培训的人,我们要挽救那些不该停止的死亡,不该停止的生命,不该匆匆离去的生命,我们经过抢救让他重现辉煌。
   
    院前急救免责立法可以进一步促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的发展,对切实保障院前急救从业人员权益和老百姓生命健康权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应该大力普及急救知识让更多人具备救人的能力。急救免责可以让更多人安心救人,挽救更多生命。好人需要保护,善行需要弘扬。用法律为道德保驾护航,可以救急,更可以让善行成为一种习惯。

 

 

                                                                                                                    摘自595网站